发布日期:2025-02-22 16:54 点击次数:157
2月21日,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办案件、定规范、建机制、促治理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,取得一些成效。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股票杠杆炒股,紧扣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,立足检察职责,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证券犯罪惩治力度。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、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犯罪惩治力度,对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治态势。加强对证券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,准确认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纵市场,利用私募、信托产品实施场外配资等证券犯罪新手段,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证券检察工作机制。持续完善“总对总”移送机制下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,规范交办案件提前介入、引导取证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工作,加大督办指导力度,进一步提高交办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。积极探索支持、配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,统一损失认定标准,刑民配合高效处置涉案财产,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。着力推进不起诉案件移送证监部门行政处罚衔接机制,实现违法犯罪必有罚,助推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。深化检察机关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,发挥基地在案件办理、理论研究、工作创新等方面的牵引作用,带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证券期货办案质效整体提升。
三是加强检察履职与行政监管协同,积极促进行业治理。更好发挥派驻制度优势,深化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会商研讨、专业支持等多个方面开展的常态化协作。紧密结合监督办案,与证券监管机构一道,深入研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特点和形势,分析公司治理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、检察意见,助推依法完善监管。继续发挥案例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,通过编发典型案例、指导性案例,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,引导诚信经营、合法交易、依法履责,促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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